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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护理学校助学政策

2019-03-23  访问次数:590

  奖助学金

  1、凡就读我校学生将按国家、市区政府规定减免学费,贫困生按相关规定享受生活补助。

  2、学校成立“勤工助学部”。可提供勤工俭学时机。

  3、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年甲等2000元,乙等1000元,丙等600元。

  4、凡四川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就读我校一年后可参加对口高职升学考试,升入大专院校继续进修。

  5、凡我校在校中职学生,进校后可选择大中专套读形式,升入我校与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结合创办的成人专科学历层次进修,毕业时在获取中专毕业证后获取大专文凭。

  出入校门规定

  一、全校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需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视。对于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班主任,经允许前方可出入校门。

  二、学生在周一至周五放学之前严禁出校,确因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学生科教师结合签署的假条,并照顾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方可外出。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离校,强行出校者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三、每天22:00以后回校的学生,门卫需把学生带到学生科登记,但每学期超过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需要照顾贵重物品离校,必需经班主任或生活教师检查,由学生科盖章的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出校。

  五、严禁学生照顾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仗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本身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停止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保卫科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六、学生周末和节假日集体离校时,每个班级应向门卫提交由班主任签字和学生科盖章的离校清单,不然不得分开学校。

  七、对违背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四川医药卫生学校学生办理制度》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停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