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省市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川价费【2004】118号、川教【2007】19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中医学专业学生收取学费为4100元/人/学年。
1、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鉴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我校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毕业生可在城乡各级医疗机构及健康服务业从事中医临床诊疗及养生保健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