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类各专业建议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3.五官:端正,无明显的斜视、斜颈、面部畸形、大片色素沉着、疤痕、血管瘤等。
4.躯干、四肢:对称、协调,无缺损、畸形或X、O型腿。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及精神病的基本理论和诊疗技能,具有一般医疗技能和处理常见的心理障碍、行为障碍、精神疾病及相关疑难急重症的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精神医学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3.具有运用精神医学诊断及防治疾病的能力
4.熟悉有关精神医学方针、政策和方法
5.了解精神医学各专业分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到各级医药院校、综合医院、脑科医院、医学心理中心及精神卫生保健机构从事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