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
2.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3.或具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广元职工医学院创办于1977年,是由原电子工业部创建的一所职工大学。1983年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定名为“电子工业部广元职工医学院”。1996年,四川省教育厅将学院划归广元市人民政府主管,更名为“广元职工医学院”。
学院是国家承认专科学历、面向全省招生的成人高等医学院校,也是全国最早的职工大学之一。1997年,学院在全省成人高校办学评估中被评为“良好学校”。学院是省卫生厅认定的首批“四川省全科医学培训站”,也是广元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