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的分数线还没有公布,请参考2018的分数线。
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现将2018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笔试和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和分类分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 |
中职 |
普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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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础笔试合格线 |
测试成绩合格线 |
文化成绩笔试合格线 |
测试成绩合格线 |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95 |
95 |
95 |
95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
工业分析技术 |
||||
应用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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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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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应用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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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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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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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工艺与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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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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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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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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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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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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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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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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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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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9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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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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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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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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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制剂技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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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与管理 |
—— |
—— |
||
硅材料制备技术 |
—— |
—— |
||
工商企业管理 |
—— |
—— |
||
物流管理 |
—— |
—— |
||
食品检测技术 |
—— |
—— |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 |
——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
—— |
80 |
140 |
影视动画 |
—— |
—— |
||
环境艺术设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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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务 |
80 |
160 |
80 |
160 |
专业名称 |
中职录取最低控制线 |
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
硅材料制备技术 |
|
227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217 |
211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223 |
241 |
工业分析技术 |
228 |
226 |
应用电子技术 |
244 |
25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15 |
222 |
移动应用开发 |
237 |
231 |
移动通信技术 |
228 |
208 |
酒店管理 |
244 |
250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247 |
283 |
导游 |
230 |
219 |
空中乘务 |
263 |
258 |
旅游管理 |
276 |
249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235 |
影视动画 |
|
266 |
环境艺术设计 |
|
28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34 |
220 |
数控技术 |
222 |
205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242 |
19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44 |
248 |
药学 |
241 |
314 |
药物制剂技术 |
|
28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
253 |
食品检测技术 |
|
217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
223 |
电子商务 |
301 |
289 |
工商企业管理 |
|
247 |
物流管理 |
|
253 |
工程造价 |
262 |
269 |
245 |
341 |
|
康复治疗技术 |
190 |
307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203 |
222 |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对口类、特长类三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线。
(二)录取规则
1.在最低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计划划定录取分数控制线,遵循以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总分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进行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8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调配至普通高考录取时使用。
2.招生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时,按照实际生源情况可以在计划范围内调整平衡类别计划和专业计划。
3.录取办法:在分报考类别的基础上,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我院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的学生名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只计文化基础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特长类录取在文化考试成绩和术科能力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特长类招生计划以术科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4月8日16: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补录,未完成计划调配至普通高考录取时使用。
7.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院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一)学院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5168
(三)学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四)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